1月16日,我校2018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考核评审会在长安校区召开。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常江出席,西北大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根据《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教高厅〔2016〕3号)的相关规定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提交2018年度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年度考核报告的通知》(陕教高办〔2018〕55号)的要求,学校实验中心管理委员会先听取了电子信息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北大学)2018年度工作汇报,并对年度报告进行了质询,针对进一步加强中心建设、提高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后经委员会评议,同意电子信息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北大学)通过本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