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员发展相关制度

时间:2019-11-23

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完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党员发展“团内推优”制

优秀团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为发展对象,都必须经过班级团支部民主推荐。共青团组织推优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党支部要根据团组织推荐意见,经支委会讨论决定,报学院党委批准。

团支部推荐会的程序:①班级指导党员(一般由党支部支委会成员担任)宣布本班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经过学校党校培训合格的人员名单;②上述同学中,自认为条件基本符合者,上台介绍自己的入党动机和过去一段时期的现实表现;③全体团员无记名投票;④班级指导党员现场公布上报党组织名单,并作小结。

注意事项:班级指导党员必须全面掌握本班入党申请人的大体情况,并在班级内营造积极向上、公平竞争的入党氛围;可以邀请班主任老师参加本次会议,更好的开展党员发展推优工作。班级团支部大会的人数必须超过三分之二的团员参加才能符合推荐的要求。

发展党员培训考试制

党支部要对入党申请人开展有关政治理论和党的基础知识培训,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入党申请人要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考试,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

①入党申请人要参加班级邓小平理论读书小组组织开展的各项党的基本理论学习、社会时事热点讨论、学习心得体会交流等活动,并积极争取发言机会。

②入党申请人要参加学院组织的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测试(600题测试),测试合格准予参加学院分党校组织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③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采用集中授课、小组讨论、观看红色影片、闭卷考试、撰写学习体会等环节,各项成绩均合格者,颁发由学校组织部和党校统一印制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者,暂缓发展。

④预备党员除参加日常的民主生活会和学习会外,必须参加学院分党校组织的预备党员培训班,采用集中授课、小组讨论、闭卷考试、撰写学习体会等环节,逐步提高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

发展党员全程培养和量化考核制

党支部要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分配一定的工作任务,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提高。党支部要定期记录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在各个时期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的现实表现,为每学期的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党员考核提供考核依据。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党支部给入党积极分子安排1—2名党员作为培养人,定期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座谈会,了解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培养联系人要定期找入党积极分子交流谈心,解决其入党过程中的问题;及时阅读思想汇报,并出评阅意见;定期在培养考察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负责记录入党积极分子现实生活表现,并对其作出考核,考核优秀者及时向党组织推荐,考核不合格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教育后表现仍不理想,报党组织讨论是否需要暂停或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党支部要重视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培养、考察、考核工作,具体工作由入党介绍人来完成,具体要求参考入党积极分子培养。 预备党员考核不合格者,直接延长预备期。

发展对象公开答辩制

培养考察一年以上,各方面现实表现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通过自荐,参加各支部组织的发展对象公开答辩会。由党支部指导老师、支委、正式党员代表组成的答辩委员会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量化考核数据和现场答辩表现来产生下批拟发展人员名单。

公开答辩环节:首先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入党动机和争取入党的现实表现;其次回答答辩委员会和现场的其他人员的提问;最后答辩组长现场点评。

为了让入党积极分子更好的把握自己,珍惜参加答辩会的机会,原则上每学期只允许参加一次答辩机会。各学生党支部要严格做好答辩前的把关工作和入党积极分子各方面表现的数据采集工作。

发展党员预审制

学院党委要对发展对象的发展材料进行预审,由专职组织员负责具体预审工作。对材料齐备、程序规范的,要做出同意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的书面批复,党支部在讨论之前,要指导发展对象按照要求填写《入党志愿书》;对材料不全、程序不合的,退回原党支部重新教育、培养和考察。

预备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表》)、《自传》、《党课培训合格证》、《发展对象综合审查报告》、《讨论确定积极分子支委会记录》、《讨论确定发展对象的支委会记录》等。

发展党员公示制

在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必须按照有关程序将拟接收的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的有关情况向群众公示。

①公示内容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班级、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参加党校培训学习合格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时间、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以来担任社会工作情况和每学年的学习综合成绩、培养联系人,接待来信来访的单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公示内容为预备期一年内的相关信息

②公示时间和范围: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范围以学生党员之家橱窗、学生寝室楼宣传窗和学院网站为主要渠道。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学生对公示对象进行监督或举报,在学生党员之家门口设置公示意见箱,同时也公开学院的公示电话、email的方式。

③公示结果的处理:公示期满后,要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支部大会上通报。学院党委对单位或个人的反映意见要及时调查核实。对没有问题或举报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的公示对象,要按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决定是否吸收为预备党员;对举报的问题情节复杂,需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公示对象,要暂缓讨论是否发展。

发展党员票决制

为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引导党员客观公正评价票决对象,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党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票决的对象和内容:对象:一是拟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二是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内容:一是在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意见中选择一项对票决对象进行表决;二是对票决对象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票决的方法和程序 :召开支部大会前,印制好无记名表决票和表决情况统计表。支委会推荐的三名工作人员建议名单(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各一名),需经支部全体与会党员通过。党支部根据自述、组织介绍、提问等环节逐个讨论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事宜。到会正式党员当场填写表决票,由工作人员统一发放、回收。支部书记,根据票决对象的得票情况,宣布表决结果,并形成决议。

支部大会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方可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并形成支部决议;收回的表决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方为有效,否则要重新表决;要教育票决对象正确对待票决结果,根据票决对象的得票情况,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派人与其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发展党员公开承诺制

学生预备党员公开承诺制由学院党委统一部署,具体由学生党支部组织开展。各学生党支部应高度重视学生公开预备党员承诺活动的实施。通过学生预备党员公开承诺制,切实提高学生党员的质量,发挥党员在班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承诺的主要内容:如何在一年的预备期内,争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具体内容包括如何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如何在专业学习上刻苦钻研,孜孜不倦,努力提高学习成绩;如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决不违反校纪;如何全心全意为同学、为社会服务;如何生活上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等。

承诺制程序:由班级党建负责人宣布新发展的人员名单;新发展的党员在全班同学面前作出公开承诺,自己打算如何争做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班级党建负责人提希望,并鼓励其他入党申请人积极用自己的行动向组织靠拢。

党员公开述职答辩制度

   学院党委要求在每年的4-5月在各班级中开展党员公开述职答辩会。各支部要认真总结,树立优秀学生党员典型,并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纠正。答辩会后,班级全体同学以无记名的方式给每一位党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学年优秀党员评比的参考数据之一。学生党员向班级同学汇报自己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同学根据党员的现实表现,从政治素质、学习表现、工作表现、课外生活表现、同学关系等五方面进行评价。

答辩会程序:(1)学生党员从全班同学汇报自己近一年来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现实表现;(2)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虚心接受同学的建议;(3)由同学们填写学生党员班级满意度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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