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委员会议是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重要工作实行集体讨论决定的会议制度。
二、党委委员会议内容。根据党章和中共中央96(5)号文件规定,主要是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行政的各项决定,讨论决定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干部人事的教育、管理、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行政各项决定在全系的贯彻执行等有关重要工作事项。
下列工作,必须召开党委委员会研究,集体决定:
1.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的指示和决定,要求或可以向下级组织传达宣传的精神。
2.系有关改革、发展的较重大问题。
3.党内评优。
4.发展新党员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审批。
5.教代会议程安排,分工会的换届选举,分工会候选人的审定。
6.党支部委员的改选及负责人的审定。
7.党委民主生活会和其他重要问题,须经讨论的。
三、党委委员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决定,若要修改决定,须经党委正式会议重新研究决定。党委集体做出的决定,每个委员都必须带头执行,认真落实会议决议。
四、党委委员会议要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正确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即: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党的事业的关系,树立全局观念,以当的工作和事业为重;正确处理个人感情与党的原则的关系,坚持按党性原则和政策办事,对人对事力求公道正派,不以感情代原则;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正确处理委员相互之间的关系,光明磊落,相互信任,互相支持,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五、党委委员会议纪律
1、党委委员要按时,认真参加会议,不能随便请假、迟到、早退,不能无故不参加,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必须经党委书记批准。
2、严守会议纪律和保密纪律。如发现有违反会议纪律和泄密现象,必须追查,情节严重的或累犯的,经党委委员会议讨论,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党委委员会议要增强会议保密观念,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在未经授权进行转告、传达前,不得擅自向他人泄露,若违犯纪律要追究其责任。
六、党委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若有紧急事项和特殊情况,可随时召集党委委员会议。会前要明确议题,会中要作出决议,回后要认真落实决议。
七、党委委员会议要由党委书记主持。
中共西北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