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扬民主,增加幅度,树立榜样,鼓励党员青年德,智,体全面发展,发奋成才。赶先进的局面,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评选对象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对象为我院各学生支部;优秀学生党员评选对象为我院所有正式和预备党员。
第二条 评选比例
先进党支部一般以学院学生党支部的 10 %比例评选;优秀学生党员一般以学院学生党员的5 %比例评选。
第三条 评选条件
1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 1 )积极宣传和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能够围绕学校及总支的中心工作和基本任务,开展地役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结核心作用,支部整体工作成绩突出。
( 2 )支委会组织健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有号召力和凝聚力;党支部书记党性强,求真务实,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工作到位。
( 3 )支部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明确的要求,党内活动有严格考勤;党内学习有计划,效果好;在党的民主生活会中,能积极推进批评与自我批评;多数党员能够认真缔结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 4 )支部工作制度健全,能够坚持党支部委员会议事制度,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支部工作记录制度。
( 5 )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有计划,考察有记录,发展党员的工作成绩显着。
( 6 )支部能够从实际出发,引导和组织好人群的政治学习,关心人群的思想和生活状况,有扎实的群众基础。
2 ,优秀学生党员的评选条件
( 1 )评优对象包括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 2 )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 3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自觉改造世界观,加强党性锻炼。
( 4 )自觉遵守党员义务,遵守校规校纪,讲文明,讲道德,在参加政治活动,搞好专业学习,注重品德修养,遵守校规校纪,联系广大同学,承担社会工作,开展公益服务,投身校风建设等民主方面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 5 )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异,年度内学习课程无重修,成绩积点列班级前30 %。
( 6 )密切联系人群,积极开展群众工作,在人群中有较高的威信。
( 7 )组织观念强,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活动,按时交纳党费。
第四条 评选程序
1 ,先进党支部评选程序
( 1 )学院党委做好评比动员工作,根据制定的评选规定,动员各支部自由报名参加,并提供书面事迹材料。
( 2 )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全院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听取参加评选支部的汇报,讨论确定先进党支部初步名单。
( 3 )书面汇报先进事迹材料,公示一周,如无反对意见,经党总支署署名意见加盖印章后确定,材料存档。
2,优秀学生党员评选程序
( 1)学院党总支搞好评比工作的动员,各学生党支部根据优秀党员条件,召开会议进行评比动员工作,讲明评比的目的,意义,条件和方法。
( 2)个人总结。根据会议要求,对照优秀党员的条件,要求每个党员从思想,工作和学习方面,进行认真的总结,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肯定成绩,发现不足。
( 3)再次召开党支部会议,会上要求每个党员作自我总结,党员之间的相互评议,并根据优秀党员的条件集体推荐本支部的优秀党员并报学院党总支。
( 4)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主持召开全院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议,根据推荐的名单逐一讨论确定优秀党员名单的初步名单。
( 5)书面汇报先进事迹材料,并公示一周,如无反对意见,经党总支署署名意见加盖印章后确定,材料存档。
第五条 评选结果
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评选后,应及时参加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
第六条 评比规定说明
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