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第一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证学院新发展学生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学院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基础,学院合并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一个经常性重要工作来抓。
第三条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应按照 “控制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党志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二章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的培养状语从句:教育要注意从新生入学就积极开展工作,做到早教育,早发现,早培养,为进一步吸收发展新党员和更好地发挥大学生党员在校期间的骨干发挥作用的基础。
入党 申请书一般包括:(一)为什么要入党,对党的认识过程,入党激励和对入党的态度;(二)个人的成长本人如果有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三)向前努力的方向;(四)个人基本情况(如:性别,出生年月,何时何地入团,个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
第六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然后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个性,了解基本情况。在学生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被采用的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党委审查备案。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
(二)自入校以来,成绩优秀,原则上不能有重修科目
(三)通过 “支部推荐”和“团员推优”
(四)无违反校规校纪,涉嫌通报批评或处分的情况
第七条 党支部每季度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检查登记表》,并指定 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
培养联络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素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激励;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条第八 学院党委分党校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训。采取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一致,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建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为组织发展做好准备。
学院党委分党校培训后要进行结业考试并提交学习心得,党课培训考试合格者,发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有关分党校培训教育的,结业考试不合格的,不能取得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列为发展对象。
第九条 学院党委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整理存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要注意做好从中学到大学的衔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毕业或升学时,应及时将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党校培训结业证书以及培养,教育,考察的有关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并转给毕业生去向地党组织。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检验
第十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学生发展对象的确定,应在充分听取党小组,团支部,培养联系,班级同学和导师等人群意见的基础上见附件 1),,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学院党委备案,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一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到发展时必须满一年;
(二) 参加党校培训且培训成绩合格;
(三) 通过政治审查;
(四) 自入校以来,成绩优秀,原则上不能有重修科目;
(五) 无违反校规校纪,涉嫌通报批评或处分的情况;
第十二条 发展对象应有取代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参加,也要参加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二)切实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激励,政治觉悟,思想素质,理论学习,现实表现,个人经历,存在不足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并实事求是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 “入党介绍人意见”栏内,并明确表态是否同意其入党,是否愿意古董其入党介绍人。
(三)在讨论接收被介绍人入党的支部大会上,介绍人还要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四)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关心协助帮助教育。
第十三条 为方便党组织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成长历程和思想认识提高的情况,党支部要及时通知发展对象写出个人自传。
第十四条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的档案本人历史状语从句: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审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个性,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寻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针对本人的一贯表现。
凡是宣称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发展入党。
第十五条 党支部要通过参加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和个别了解,广泛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座谈会要由党员教师或学生正式党员主持,并指定专人做好《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 ””。取意见的重点是: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素质,现实表现等符合党员条件。超过两人认为其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六条 政审和座谈会结束以后,由学院党委对拟发展党员进行预审;预审材料要用《党员档案袋》装好。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检验登记表》,《综合政审材料》,《外调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的综合成绩排名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七条 经预审同意同意,由学院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进一步接受人群的监督。公示时间 5天,经过公示,如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没有提出意见,可以填写《中国如党员和群众对发展对象提出的意见,党支部应对反对的问题认真进行核查,并报学院党委审查。审查后认为符合预备党员条件的,方可填写《中国工会入党志愿书》,同时接受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对审查后认为不符合发展条件的,应暂缓发展或不予发展。
第十八条 党支部部长讨论讨论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投票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有投票权人数的半数。然后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数;
(二)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的内容;
(三)入党介绍发展对象的相关情况并进行可持续入党表明意见;
(四)支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五)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发表意见;
(六)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赞成人数超过应到有投票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投票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选举中中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适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进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投票。
第十九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情况(应到数,实到数,有表决权数,同意数,反对数,弃权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预审材料,报学院党委审查。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有投票权的党员人数;投票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条 学院党委批准前,应任命专人(党委委员,团委书记,辅导员等)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同其进行其中,详细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激发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向他们提出要求和希望,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个性人应将独特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可持续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工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学院党委汇报。
第二十一条 学院党委对各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及材料,应及时审查,并成立党委委员会议,逐个审查讨论,形成学院党委审查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内党委批准后逐步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支部要及时将批准决定决定通知本人,并告知本人被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时间,预备期限,已指定优缺点和向前继续努力的方向,然后将其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二条 学院党委应及时将已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并向他们下发《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检查。参照《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附件 3)执行。
入党宣誓仪式 一般由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进行,院党委也可结合党内重大纪念活动组织进行。
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单独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检查。党支部每季度至少找预备党员个性一次,预备党员每半年至少书面汇报一次自己的各个方面的情况。党支部应根据预备党员现实表现情况,如实,负责地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
第二十五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认真参加党员义务,使党员条件的,必须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检查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改变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合并党员义务,不减轻党员条件的,可以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延长预备期:
(一)预备期间因违纪违规收到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
(二)预备期间学习上出现1-2门补考或重修科目的;
(三)其他情况需要延长预备期的。
预备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一)不担任党员义务,不参加党员条件的;
(二)预备期间学习上出现 3门及以上补考或重修科目的;
(三)预备期间因违纪违规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
(四)其他情况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第二十五条 预备党员的转正程序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投票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相同。会议程序是:
(一)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到会人数;
(二)本人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主要优缺点,以及应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三)支部委员会介绍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和理由;
(四)支部大会充分讨论;
(五)正式投票,制定决议。
党支部要及时将分部的决议填写在《中国联合入党志愿书》上,合并本人《预备党员写实登记表》,转正申请书,预备期间的思想汇报和表现等材料报学院党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 学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适当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党支部书记上同本人个性,每次批准结果在支部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附件 1: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入党积极聚合化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
1.坚持思想教育为主的原则,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增强党员意识,端正入党动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全面考核的原则,依据党员标准和学生党员实际确定考核内容,促进入党积极分子的全面发展。
3.坚持定性性核主要,定量考核为辅,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的综合素质教育。
二,考核对象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全体入党积极分子。
三,考核内容及指标
根据《中共西北大学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从思想品德,政治素养,学习成绩,组织生活,榜样作用,和服务人群六大方面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年度考核。
1。思想品德方面考核
支部党员负责解决其在考察,学习,生活,工作方面遇到的问题,掌握其思想方面的动向,引导其端正入党推动,不断向组织靠拢。
支部党员于每月支部会议时,口头或书面汇报本月与所结对积极分子的交流情况,并做总结。
每学期末,入党积极分子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的 500字左右的交流心得,转化心得进行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评估。
入党积极分子在一处学界至少上交一篇思想汇报给培养联系,学习联系需要及时反馈汇报人的思想动向。
2。政治素养方面考核
实时关注党和国家各方面政策动向,了解国内外时事政治要闻,并在与党员交流中发表自己的看法。
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期一年内,利用课余时间,认真地阅读一本马克思主义理论专着,来增强自我的政治修养和理论知识。同时在考察期满前 3个月内,手写文章字数为1500 字左右的读书报告并提交给学院党委分党校。
学院党委分党校将对读书报告内容进行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评分,考核从思想内容,报告格式,报告字数,卷面整洁四个方面评分。
入党积极分子在考察期满前,由学院党委分党校组织进行理论知识考核,具体形式待定。
3。学习成绩方面考核
更好地掌握本学科相关的专业知识,考察可行的学业成绩在班级50%以内。
在考察期满前一个月,上交相关成绩单。
4。组织生活方面考核
积极参加学院党委分党校,学生党支部组织的党课,理论学习活动,实行签到考察,定期对学习活动进行意见反馈,提出意见和建议。
积极参加支部生活及学院党委分党校和相关党组织的有关活动,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请假。
每学期末对参加的活动及签到次数进行统计,作为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的参考依据。
5。榜样作用方面考核
在考察这一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同学中做好榜样带头作用,带动全院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方式,促进学院各方面的建设。
在考察培训之中,至少参加一次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学科竞赛,创新试验项目,校园文体活动,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
在培养考察期结束一个月,上交学科竞赛或社会实践证明表,必须有指导老师签名或盖章。
在考察培养一流,需获得一项以上的荣誉。
考察期结束前一个月,上交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进行考核认证。
6。服务群众方面考核
与周围同学关系融洽,有服务同学的意识,力所能及地帮助身边的同学,支部每学期定期下班级,下寝室,对积极分子的群众基础进行调查。
进行服务活动后,填写服务认证表格,注明服务时间,地点,内容,并由活动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在培养考察期结束前一个月,上交服务证明表进行考核认证。
五,奖惩措施
1。入党积极分子考核结果作为推优发展为预备党员的必要条件。考核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
2.未完成考核的入党积极分子资格,不予考虑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情节严重者,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六,考核等级及基本条件
考核等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考核等级 |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基本条件 | 数量控制在入党积极分子总数的30%左右;上述考核中的“思想品德方面考核”,“政治素质方面考核”可以替代;学习成绩,实践活动,荣誉表现,和服务意识四方面均完成并上交相应证明材料者。 | 数量控制在入党积极分子总数的50%左右;上述考核中的“思想品德方面考核”,“政治素质方面考核”可以合格或有一项为优秀;学习成绩,实践活动,荣誉表现,和服务意识四方面均完成并上交相应证明材料者。 | 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上述六项考核中有3项以上不合格者;违反党纪或校纪并受到相应处分者,参加非法社团或邪教组织者。 |
考核结果 | 推荐发展 | 建议发展 | 不予发展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入党积极高分子化考核表
姓名 | | 性别 | | 申请时间 | | 出生年月 | | 考核戏剧 |
班级 | | 现任 职务 | |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 | |
思想品德,政治素养 | 1个 | 参加党校考试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8分; 80-90分(含80分,排除90分)5分; 70-80分(含70分,排除80分)2分 | |
2 | 每季度及时上交思想汇报,1分/篇,最高8分 | |
3 | 每月主动与培养同事谈心,1分/次,最高12分(请培养联系人打分并签名) | |
学习成绩,组织生活 | 4 | 积极参加学院党委分党校,学生党支部组织的党课,理论学习活动;积极参加分部生活和学院党委分党校和相关党组织的有关活动(需提供说明或记录) | |
5 | 学习成绩 (修订平均成绩) | 90分以上 (含90分)10分 | 80-90分(含80分, 排除90分)8分 | 70-80分(含70分, 排除80分)3分 | |
6 |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10分/次);国家励志奖学金(6分/次);校级奖学金(4分/次) | |
7 | 证书:英语六级10分;英语四级8分;计算机等级5分,其他专业,技能证书3分/张 | |
榜样作用,服务人群 | 8 | 参加学生干部:团委(分团委)副书记,院系学生会正副主席(8分);院系学生会(团委,分团委)正副部长,班长,团支书,社团负责人(6分);院系学生会(团委,分团委)一般干部,班干部,社团干部,寝室长(3分) | |
9 |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国家级(10分/次);省部级(8分/次);校级(6分/次);学院级(4分/次) | |
10 | 文体活动或学科竞赛获奖:省部级及以上(一等10分/次,二等8分/次,三等5分/次);市厅级(一等8分/次,二等6分/次,三等4分/次);协会(一等6分/次,二等4分/次,三等奖2分/次);学院级(一等5分/次,二等3分/次,三等2分/次);系级(一等4分/次,二等2分/次,三等,优秀1分/次)(集体得奖按50%折算);在学院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5分/篇),在学院网站或院报上发表文章(3分/篇) | |
总分 | |
团支部 意见 | 团支书签名:年月日 |
辅导员 意见 | 辅导员签名:年月日 |
党支部 意见 | 支部书记签名:年月日 |
附件 2:
党员发展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记录表
征求意见对象姓名 | | 班级 | |
参加座谈会 人员 | |
主持人 | | 记录人 | |
时间 | | 地点 | |
会 议 记 录 ﹁ 主 要 优 缺 点 ﹂ | |
| | | | | |
说明:参加对象一般为学生所在寝室,所在班级,所在社团,任课老师,辅导员等同志参加,参加人数应不少于 7 人。
支部书记签名:
年 月日
附件 3: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员量化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一,量化考核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组员为各年级学生辅导员。考核工作组由学院党委分党校负责;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和各班级学生代表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二,量化管理考核的方式方法
党员量化管理考核,采用三级评估及记实评估相结合的方法,每一学期对每一名党员进行一次评估,采用百分制。
三级评级由党员自评,民主评议,支部评议三部分组成,分别占考核成绩的 20%,40%,35%。
自评:入党积极分子根据考核内容及学期初制定的个人计划写出详细深刻的书面总结材料,并进行自我量化打分。
民主评议:由入党积极分子所在班级的其他非党员同学或服务的对象组成,分别对支部党员进行量化打分
支部评议:选举支部党员大会,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党员之间逐人进行互评模拟打分。
记实等级由各支部指定专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平时表现和所取得的成绩进行记录转换,指示支部每一个月进行总结,记实等级分加分项和不合格项,加分项则根据支部的记实评估,按估计的评估项目进行加分,加分项成绩占考核成绩的 5%;不合格项评估为:如有考核项目中的一项,则认为考核不合格。
三,量化管理考核项目和具体内容及考核等级
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党员在共产主义信念和立场,加入党员义务,思想政策水平,道德水准等方面;政治理论和管理课程标准,将针对入党的积极分子考核的各个方面划分等级考核目标,分别加以不同的分值。
1.量化考核的内容及标准:
目标及 分值 | 目标内容 |
思想方面(30分) |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8分) |
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按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6分) |
政治理论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请假(6分) |
政治学习态度认真,积极创新,讨论(5分) |
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不缺席(5分) |
学习方面(20分) | 学习勤奋,上一学期成绩居全班前30%(本科)前50%(硕士)(5分) |
上一学期无不及格或补考课程(5分) |
本学期无迟到,早退,旷课(5分) |
考风端正,无作弊行为(5分) |
工作方面 (20分) | 认真负责支部的培养工作(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及时与培养对象沟通个性,认真填写检查写实(5分) |
密切联系群众,协助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展材料的准备)(5分) |
积极参与支持学校,学院及班级的工作,活动,起带头作用(5分)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起表率作用(5分) |
日常行为(30分) | 严格遵守学院法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8分) |
和同学团结友爱,有更好的人际关系和群众基础(7分) |
关心,帮助同学,热心为班集体,为同学服务(8分) |
注意个人及寝室卫生,道德风尚好(7分) |
2.记实评分的项目及评分内容:
记实评定项 | 评分内容 |
(加分项) 可累积加分,最高加5分 | 参加联合国志愿服务工作(3分) |
本学期获得奖励或荣誉称号院级(2分)校级以上(3分) |
积极参与科研创新活动(3分) |
(不合格项) | 有以下情况的党员同学,认为考核不合格 |
受到校,院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连续两学期两科挂科; 参加非法社团和邪教组织; 对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不接受,不参加工作职责;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不接受考核; 其他不合格行为。 |
3.量化管理考核分为四个等级:
A.85分以上为“优秀” B 。70分-84分为“良好”
C.60分-69分为“合格” D.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量化管理考核的评估要求
党员量化评议结果作为各支部对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的主要依据,直接合并全院所有学生党员的量化考核评比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1.通过记录对分支部党员具体表现情况如实进行考核记录,每一个月进行一次总结,分支部内部公开,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2.每个支部至少每个每月每月一次一次民主生活会。每位党员在开学初制定学期计划,并结合记实情况,对照检查自己,进行剖析,在学期末要进行总结。
3.各支部严格按照评估内容和评分标准开展学期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在开学初的第2-3周内进行,由各年级党支部负责人向考核小组提供相关信息,考核小组按照考核的方式方法组织初步考核评比,针对考核项目计算出具体的分数。考核结束,各年级公布考核结果。
五,量化管理考核结果的评估及奖惩办法
学生党员在日常的学习中,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本方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的先进性,并自觉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具体考核结果的评估要求如下:
1.正式党员的评议结果作为支部考核党员的重要依据,若考核稍好,给与通报批评,要求本人在民主评议议会上,对自身的不足进行深刻的影响,并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改正。否则,将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2.预备党员转正时,评议结果将作为重要的依据,评议分不连续良好,支部方可讨论其转正,否则将给与通报批评;对评议分不合格的预备党员在通报批评的同时延长预备期,限期改正,如在规定期限内仍旧表现表现较差,可经支部讨论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同时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3.量化评比结束后,将对所有的评比结果进行公示,对最终考核结果优秀的党员同学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