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党委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工作方案

时间:2022-11-18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发学院师生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干部作风、师德师风、学生优良学风建设质量,奋力开创学院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根据学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安排意见》要求,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骨干领学

学院党委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应利用参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向联系支部或本人所在支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交流汇报本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感想体会或讲授一次专题党课。

二、集体研学

各党支部要突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新修订党章主题,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理论学习,并邀请联系支部的校领导或学院党委委员参加。要结合工作实际,原原本本、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上的报告,深刻理解把握会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思想理论、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

三、实践教学

学院党委将以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新修订党章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线上知识竞赛;并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和干部作风、师德师风、优良学风建设、党务工作等结合开展一系列主题讲座。

各党支部要结合自身特色,围绕“思想引领、实践教育、志愿服务、阵地建设、理论研究、支部共建”等主题,按照支部“主题党日”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建活动项目申请及报销要求,可单独申报或联合申报,围绕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采取线上或线下多种活动形式,组织实施至少1项党建活动项目。各支部开展活动应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同伟大建党精神、延安精神、西迁精神等中国共产党重大精神谱系学习宣传相结合,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我校百廿校史学习宣传相结合,同网络意识形态教育、干部作风提升、师德师风建设、优良学风建设相结合。

各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与活动,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和党支部评优的重要依据。党委委员、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与活动情况将作为年底个人述职考核、民主评议、发展考核的重要依据。有关会议记录、活动策划、活动新闻稿、活动图片及文字总结应于12月2日前提交至院党委3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54852@nwu.edu.cn。

信息学院党委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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